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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组织召开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6-09-05 08:55:24.0 信息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充分引入竞争,丰富交易手段,通过交易平台方式开展集中竞价交易,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为确保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规则要求顺利开展集中竞价交易,8月30日,江苏召开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培训会,并就下一步开展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对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和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江苏省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及相关使用要求作了介绍。江苏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有关负责同志对即将开展的电力集中竞价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要高度重视平台集中竞价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集中平台竞价工作,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践过程;是鼓励竞争、降低成本、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的的必然选择。二是学好规则。此次交易采取边际出清模式,是全国第一次采取双边均参与报价的以边际统一出清方式开展的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因此,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要抓紧组织相关人员利用这一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规则精神,全面领会交易内容、交易步骤、出清方式和监管要求等,做到理解规则、熟悉规则、掌握规则、运用规则。三是合理申报。此次交易用户侧与发电侧可申报电量均高于实际最高可成交电量上限。因此,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要想达成交易,一定要在规则指导下,合理的报价报量。要按实际发电能力或实际用电需求申报电量,避免偏差考核。四是加强监管。市场化交易在尊重市场行为的同时,必须按规则行事。必须杜绝事先达成同盟协议,商定交易价格等恶意串通操控行为;必须严格履行交易结果,违反约定将会考核偏差电量。 

    省经信委电力能源处负责人就下一步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也提出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江苏省集中竞价交易将于9月份通过江苏省电力交易平台开展,采用各交易主体分别申报交易电量和价差的形式,按照边际统一出清方式确定成交,本次集中竞价交易电量规模拟定为 50 亿千瓦时。 
    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以及各市经信委、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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