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江苏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前期我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办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2019年以来我办信用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已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领导小组就《江苏能源监管办信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研究讨论,该方案对我办创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出了系统性规定,内容包括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信息归集、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共治,组织保障等方面,为全面推进我办信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小组组长、专员宋宏坤同志肯定了2019年以来我办在信用建设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勉励大家直视不足之处,积极找差补强。他强调指出,要深刻认识信用监管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创新抓好监管方式转变,积极推行非现场、非接触监管,注重为基层松绑减负;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勇于面对新型监管机制对传统监管方式带来的挑战,主动创新重构能源监管工作形态,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江苏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就下一阶段信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资质管理处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与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的沟通以及内部各处室的协调,办内各处室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上下联动、全办一盘棋的信用监管合力。二是推进信用手段应用,及时准确进行信用数据归集和信用评价,全面落实分类监管措施,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有效提升监管工作效率。三是树立信用监管权威,大胆运用新的监管武器,规范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坚决打击各类失信行为,切实增强信用监管威慑力。
|